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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否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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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4月15號任職於台北市一間快遞公司 8月份口頭請辭 並在9月30號正式離職 但公司再我離職前一個禮拜告知我公司在7月中旬的時候不見了一件貨 價值18萬多 而那件貨要送的地方是在我和其他2位快遞司機的區域 收件人8月份月結的時候發現沒有收到這件貨 而寄出的廠商說確實有這件貨出貨 現在這件貨不見了 公司要我接受調查 並有可能要接受賠償 公司的說法是說7月15號那天我早上送貨時沒(寫大版) 寫大版的意思是指我們快遞司機要把貨戴出去送之前要先把貨上的編號抄下來交給公司小姐 證明你有把這件貨戴出去送 而那天我完全沒有寫 所以公司認定我有嫌疑... 顯示更多 我4月15號任職於台北市一間快遞公司 8月份口頭請辭 並在9月30號正式離職 但公司再我離職前一個禮拜告知我公司在7月中旬的時候不見了一件貨 價值18萬多 而那件貨要送的地方是在我和其他2位快遞司機的區域 收件人8月份月結的時候發現沒有收到這件貨 而寄出的廠商說確實有這件貨出貨 現在這件貨不見了 公司要我接受調查 並有可能要接受賠償 公司的說法是說7月15號那天我早上送貨時沒(寫大版) 寫大版的意思是指我們快遞司機要把貨戴出去送之前要先把貨上的編號抄下來交給公司小姐 證明你有把這件貨戴出去送 而那天我完全沒有寫 所以公司認定我有嫌疑 但我從進公司以來並沒有看過有相關明文規定說假如沒寫大版而貨物不見的話要由司機全額賠償的規定 只是公司說有口頭提醒過我們而已 大版沒寫其實就像是我們上班沒打上班卡一樣 幾乎所有的司機平常都有沒寫的紀錄 公司也都沒確切執行 而且如果真的要A貨 很簡單只要把貨搬上車然後編號不寫在大版上 也沒人知道你有拿過這件貨 我曾問公司未何要拖到我離職前才跟我講 公司說法說怕影響到我的上班情緒 我覺得很奇怪 而且現在還將我的薪水扣留住 怕我離職後找不到人 這些都是在我離職前一個禮拜才告知我的 而且事發了這麼久 公司都沒調監視器影帶來看那天早上是誰分貨的時候誰撿走那件貨 我覺得公司好像想找個人來扛這件貨的負擔 我今年23歲 在公司算是最年輕的司機 公司大部分都是35~40以上的人 平常跟他們相處的也不怎麼融洽 我很怕會被他們陷害 我是堅持不會賠償任何一毛錢給公司 因為之前有聽過一些工作人員的傳聞 錢沒賺到反而賠公司錢還賠的很冤望的那種 我不想被這種惡劣的公司凹走任何一毛錢 所以心理一直在想假如真的上法院對峙的時候會發生什麼狀況 我沒寫大版是一種缺失是沒錯 但公司不應該就因為這一點就要讓我陪上18萬的東西希望有人能能幫幫我提供一些好的意見 謝謝

最佳解答:

照理說公司要把貨品交你們遞送的話應該會有一張交運清單由你們依清單所載貨品編號先清點貨品無誤然後在交運清單上簽收才是正確否則如果這個貨品根本沒有由公司交給你們遞送是否也要由你們負責如果公司提出訴訟必須先由公司提出證據證明這個貨品確實有交你遞送否則你可以否認有遞送這個貨品在時間上公司一直到你要離職時才通知你並扣留你的薪資這點對你有利將來在訴訟時可以提出質疑如果無法解決的話不妨先起訴公司要求給付薪資

其他解答:

這是一件非常傷腦筋的事情寫大版是來釐清歸屬責任您沒有做現在物品不見了您被懷疑那也是非常正常的心平氣和的跟公司來處理這件事情才是上策A09B43D7E7932E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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