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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舉發時,該車車主即時到場要開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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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車紅線違規停車, 警察到了要照相採證逕行舉發時,該車車主即時到場, 員警遂採取口頭勸導車主將車駛離及不得紅線違規停車,分局的一向做法認為員警取締任何交通違規案件,均秉持公平、公正、符合比例原則下執法.問題是邏輯在哪裡? 如果殺人或竊盜現場,犯者不在現場就偵查,在現場就勸離以示告誡,這也是比例原則嗎?... 顯示更多 小客車紅線違規停車, 警察到了要照相採證逕行舉發時,該車車主即時到場, 員警遂採取口頭勸導車主將車駛離及不得紅線違規停車,分局的一向做法認為員警取締任何交通違規案件,均秉持公平、公正、符合比例原則下執法. 問題是邏輯在哪裡? 如果殺人或竊盜現場,犯者不在現場就偵查,在現場就勸離以示告誡,這也是比例原則嗎? 難怪台灣的交通搞不好,反正只要人在現場就無所謂,哪兒都可以停。這是什麼比例原則,誰聽得懂?不知是從哪國的交通規則抄來的?印度嗎?台灣的處罰條例有這條嗎? 要知違法或違規處罰是對既成事實的不良行為予以處罰方式導正,而不是勸離就算,否則以後大家都亂停,警察來了反正勸離,警察沒來就是違法賺到,反正便宜賺到了,兩種情況都沒有損失,爽。難怪台灣的交通搞不好。 人民納稅是請執行人員執行無效率的勸離工作媽?把守法的人置於何地?何況如果因之釀成車禍造成他人傷亡,則追究責任時有什麼比例原則可依據嗎? 綜上做法沒有邏輯,比例原則是不負責任的說辭,是否鄉愿? 此問題討論一下吧。 更新: 不論刑事民事或違規都屬一定程度道德問題, ,台灣人怕罰, 這是對症下藥, 開民眾的紅單才是惟一正確又不得已的手段.只是讓違規人把車子駛離現場,沒開紅單下次一定再犯, 沒開紅單勸離而保持路面暢通是一次還是永遠的目的. 沒開紅單勸離一次就能使沒有道德的人以後不再違規嗎 ? 如果是, 這般人是聖人了.可能嗎? 每個人為自己行為付代價是天經地義, 對社會也公平. 版大相信會違規的人比其他人更容易犯刑事案, 勿以惡小而放縱, 到頭來受害的是你我及社會.

最佳解答:

殺人竊盜是屬重大刑事~~~犯者不在場~~需現場採正進行偵辦 在現場當然是現場逮捕阿~~~ 這跟交通案件是兩回是好嗎~~~ 妳這邏輯~~~~噗噗噗~~~很吐血 今天紅線不能停~~~除非是接到民眾申訴~~~得立即開罰~~~ 如果是一般巡邏~~~他會以現場告誡方式~~~ 拍了照~~~有些員警看人已經回來~~~而且很配合馬上開走~~不屎尿一堆 他就不會開單~~~另外他如現場拍照~~~拖車以吊起~~~就得到拖車場領~~ 還得繳罰單~~~車過夜還要加收過夜錢 亂停不亂停~~是存在駕駛心中的道德良心~~~ 沒道德良心的~~~還給你小巷子停過夜的~~~ 而且~~~很多人甚至未了罰單~~現場跟員警吵架~~~ 還有些靠著跟認識立委~~~認識民意代表~~~反過來威脅警察的 妳又怎麼說~~~是阿 警察有公權力~~~ 但公權力對現在的台灣人來說是蕩然無存 為什麼~~~因為誰誰誰認識某某立委~~~誰誰誰認識某某議員 甚至不爽~~~找立委找議員開記者會~~~ 公權力就是這樣被噓耗掉~~~ 是你~~~你又怎麼做~~~ 你真實看過警察取締時~~~一個人對著十幾個警察大小聲~~嗆聲 現在警察夠可憐了~~~~ 先想想~~~台灣人有公德心~~~有道德良心嗎~~ 跟你說~~~70年次以後可以說80%沒有~~~60年次可以說50%沒有~~ 所以在討論這議題~~~先問問台灣人~~有道德良心~~公德心~~同理心嗎 2010-05-31 19:16:53 補充: 哪你想殺人犯強姦犯~~~關過之後~~~會不會再犯~~~ 他也不知道阿~~~ 道德勸說~~~是必要存在的~~~ 當然~~重大刑案是沒有什麼道德勸說~~就是辦了關了~~~ 阿紅線~~~重大嗎~~~ 也許你沒有車~~~也許你也不騎機車~~~ ㄚ你有開~~有騎車咧~~~ 停在紅線~~~去店家買個麵~~去7-11買個飲料~~~出來馬上接到紅單 你爽嗎~~~你會說:就繳ㄚ~~~下次不要停紅線~~~ 對阿~~~每個人都不是聖人~~~也許下次又停在紅線買飲料~~~ 當然警察也不是聖人阿~~~只能視情節嚴重性逕行舉發開單 今天開多了~~~民怨~~~不開~~民怨~~~ 2010-05-31 19:20:04 補充: 客觀想想~~~ 真的是不是~~~道德良心問題~~~如果每個人都很有公德心~~ 政府稅收也少一點阿~~~也不會有人每被開一張單就說政府缺錢 很多人根本不屑開紅單的~~照停不勿~~你能怎麼辦~~~抓他去槍斃阿~~ 不是這樣吧!!~~~ 盡自己應盡本分~~~每個人不是都這樣嗎~~~ 如果照你說~~~送快遞的~~~不是死的很慘~~為了工作為了餬口~~~ 警察也是為了你的願望~~天天站在紅線開單 妳納稅給警察~~~是要她天天站在紅線開單而已嗎 那我跟你說~~~你的納稅錢才真的是白花了~~~ 2010-05-31 19:26:08 補充: 世上很多無法盡如人意的事~~~要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 一個說一樣~~~請問到底該怎麼辦~~~每個人拿一把刀~~互砍~~最後贏的就是照他說的 是這樣嗎 還是你最大~~~你說了算~~~也不是吧!!~~~ 沒錯~~~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責任~~~ 但真是無心之過~~~又何苦處以重刑~~~ 將心比心~~~有時你會不會貪圖一點點的方便或私慾~~~而做了讓人困擾的事~~ 相信~~~如果你能靜下心~~~客觀的去想想~~~ 也許~~~就不會哪麼惱~~也許就能體會~~~有些人就真的只是送貨的~~ 有些人就真的很沒公德心~~~ 2010-05-31 19:30:50 補充: 而且~~~紅線規定~~不可臨停超過3分鐘還10分鐘忘了~~~主要道路尖峰時段更是不可停 與其你要警察在那邊開他罰單~~~不如叫警察把她趕走~~~ ㄚ要是擋到你~~~你會叫警察把她趕走~~~還是叫警察開他單再讓他走~~ 那我也只能說你很有耐心等 凡事有時都得客觀的去思考~~~ 我們都是人阿~~~ 犯錯都會希望原諒~~~而不是第一時間就想到責任 情理法~~~法不外乎情~~~ 太理性~~變執法無彈性~~~批 太講情~~便失法條~~~~批 理的兩端~~法與情~~~總是要平衡~~才不失理阿~~哪邊過重都不適當 你想~~~警察要如何做~~~她們也很難做~~~將心比心阿

其他解答:

別生氣別生氣,正所謂開單也不是不開單也不是!|||||唉呀!看來「這些人」又來亂了!|||||大家都回答的很棒, 很有道理呢! 交通違規是行政處罰, 屬必要之惡 違規停車, 不管是開單或是勸導 皆是手段, 目的是要讓道路淨空, 人車順暢. 台灣地小人多車多, 很多時候實在不是不願守法, 而是真的沒地方停. 例如: 買東西, 3-5分鐘, 要你花1個小時去找停車位..你覺得如何? 你願意嗎? 殺人,竊盜 所犯是刑法 兩者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你看過殺人犯,竊盜犯在犯罪現場被人勸離嗎? 例如: 好..你已經殺人了, 趕快走吧..不要再殺囉! 有這種事嗎?? 如果擔心治安, 我覺得倒不如把處罰改嚴一點. 竊盜: 死刑 殺人: 五馬分屍 違規停車: 沒收車輛 亂丟垃圾, 開車,騎車時亂丟菸蒂: 鞭100|||||依行政罰法: 第 19 條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 前項情形,得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施以糾正或勸導,並作成紀錄,命其簽名。 立法者給予執法者不那麼堅硬、不近人情地執法嘍!|||||比例原則是依照適當性必要性及衡量性原則做裁量處置... 版大所舉的例子:殺人罪及竊盜罪均涉及到刑法了,跟違反交通規則是兩碼事 違規停車是屬於個人道德觀念問題,警察予告誡不予開單是於情 而觸犯刑法之人,警察於情更不適用你所謂的比例原則,只能於法制裁... 今天版大執著的點是執法人員沒開民眾的紅單,然而開單只是個手段,讓違規人 把車子駛離現場,保持路面暢通這才是目的不是嗎? 既然能夠在不開單的情況下 又達到開單後的效果,這結局不是雙贏嗎?也正合乎比例原則... 我知道版大是個完美主義者,從不留下任何污點,但我要告訴你,如果今天立場 站下風是版大週遭親友的話,那麼你還會保持現有的立場嗎?0B2E83BAFED4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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